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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1108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1〕585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1-09-07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陕西宝汉公司、省西安汽车站、陕西路桥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发 〔2010〕39号)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1]4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实现我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考核范围
我省所有从事道路水路运输、城市客运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企业。
三、工作分工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实行辖区负责,行业指导。省厅安委会负责我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省厅安委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并负责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陕西宝汉公司、省汽车站、陕西路桥集团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
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陕西宝汉公司、省汽车站、陕西路桥集团负责组织实施其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
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地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
四、工作步骤
    根据我省交通运输企业特点,围绕推动各单位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总体目标,此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发动试点
2011年,制定工作方案、考核标准、实施办法等,并选择企业试点。2011年省厅将在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陕西宝汉公司、省汽车站四家企业进行试点。各市区交通(运输)局根据各自辖区特点确定交通运输试点企业。
(二)第二阶段:总结推广
2012年,各单位对上一阶段试点企业工作进行总结,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考核范围。
(三)第三阶段:全面开展
2013年,各单位要在各自范围内全面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
五、考核内容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条件、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等。具体包括: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台帐做到规范、整齐,全面反映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整体情况。基本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机构设置的文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制订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学习、活动资料;安全生产检查资料;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安全情况、事件、事故及处理记录;安全设施和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情况。
2、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3、各种作业按照规程进行、作业人员按照要求佩戴防护用品。各种警示警告标志、宣传告示牌醒目、牢固符合规定要求。
4、准确掌握本单位重大危险源,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识别,落实风险告知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二)安全机构设置
1、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2、设有专职安全生产工作职能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各部门齐抓共管,安全工作分工明确、各尽其责。
(三)安全规章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会议(例会)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处置、报送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等。
2、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条款具体、明确、完善,具有可操作性,并认真履行。
(四)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法人和分管领导、内部各部门安全责任明确。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安全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安全责任、其他领导的综合治理安全责任条款具体明确,并认真履行。
2、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全面反映责任部门(人)工作职责。
3、严格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对照责任书内容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考核,并有奖惩。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部门进行问责,做出处理。
(五)安全生产投入
1、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足额提取,计入生产成本,专户储存,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
2、企业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企业安全生产经费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做到清晰明了,便于查询。
(六)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整改
1、建立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治理月度统计报送,并有相应的文书表达形式和奖惩办法。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2、安全巡查有记录,安全生产大检查有通报,整改有回执单。对排除出的隐患分类管理,分别制订整改方案和保证安全的有关措施。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
3、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认真进行统计分析,总结教训,制定相应真整改措施。
(七)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
1、每年召开年度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2、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氛围浓厚,安全宣传形式多样,效果明显。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3、制定教育与培训计划,坚持生产班组班前安全教育。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安全工作重点、不同人员,有针对性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4、单位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具有相关安全生产专业资质,上岗持证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岗持证率达100%。
各单位要进一步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和不同企业实际情况,分别细化、补充考核细则。
六、考核评定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级别。
(一)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日常管理情况和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省厅安委会对所管企业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档次,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进行考核。
(二)安全工作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厅局通报批评的,根据情况予以加分;
(三)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不合格论处,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对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考核奖惩
省厅安委会和各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考核为优秀的企业进行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次年评优资格,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责令整改,严重的依法停业整顿。
八、考核要求
(一)要把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等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进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时,应吸收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参与,充分听取意见。
(三)对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应当坚持考核内容、流程、结果三公开。确保同一企业考核标准的一致性,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应认真履职履责、公正公平、清正廉洁。
(四)每年一月底前,各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完成对所负责企业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和同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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